外地人在天津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外地人在天津买房,需提供在天津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且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同时,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在天津买房要注意些什么?
1、检查房屋基本信息。选好了房屋之后,在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再次和开发商确定合同里的楼盘信息,如房屋所处的是哪一栋、几单元、第几层、房间号、户型面积、价格等,查看这些信息是否和自己所认定的是一样。
2、确定贷款方式。现在的贷款方式主要分为了两种,一种是商业贷款,另一种是公积金贷款,这两种贷款方式都是各有优缺点的,购房者在决定采取哪种方式进行贷款购房时,应充分考虑到两种方式的特点,依照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贷款方式。如果购房者所购房屋需要的贷款额度较大,可选择商业贷款,但如果购房人希望尽可能地节省利息,那么公积金贷款为优选。
天津买房怎样用公积金贷款?
1、受理申请
借款人应携带贷款申请资料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审核资料齐全无误的应当时受理,并指导借款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贷款申请表》)。
2、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应在4个工作日内对贷款进行审核,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书》、《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凭证(借据)》。采取抵押担保的,借款人还应办理委托承办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签订相关文件。
3、中心审核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1个工作日内对贷款申请信息、贷款资料进行审核。
哪些情况会取消廉租房资格?
(一)廉租房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并收回保障房:
1.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房内居住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3.擅自互换、出借、转租、抵押保障房的;
4.将保障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的;
5.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租赁的保障房严重毁损的;
6.存款、股票基金等资产价值超过规定数额或者经审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法、违约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