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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挖掘一批数字消费创新实践成果,梳理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发展模式,持续释放数字消费潜能,山西省数据局日前发出通知,面向全省公开征集数字消费典型场景。
此次征集按照数字消费定义,主要围绕数字产品消费、数字服务消费、数字内容消费、数字消费渠道四个方面,征集我省应用广泛、创新突出的典型数字消费场景。其中,数字产品消费类包括智能终端产品、智能软件产品;数字服务消费类包括文博文旅、教育教学、医疗健康、生活服务;数字内容消费类包括文化资源、产品创作、电视电影、网络视听;数字消费渠道类包括智慧零售、新型电商、平台创新、垂直电商。
申报主体须为在省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科研机构等,财务状况良好,无失信记录。申报场景须已落地实施并取得较好成效,有具体的运营数据支撑和社会效益,具备可复制、可推广价值。各市数据局及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委会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省数据局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遴选出一批贴合省情、应用广泛、创新突出的典型应用场景,并通过宣传推介、组织会展等方式,对入选的典型场景进行宣传推广,不断扩大我省数字消费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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