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平舆县人民检察院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巧借“外力”“外脑”,成功办理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该案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并以个案为突破口,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专项活动,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经查:县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某生态循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是平舆县两处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其生产的肉、蛋、果蔬等农产品流通于商超、农贸市场。
2023年4月,“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得到反映,该两处农产品生产基地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依托志愿平台,发现问题线索。该院借力“外脑”作用,邀请“益心为公”专家志愿者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查明上述公司存在问题。
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立行立改。该院结合调查情况,邀请志愿者参与见证,向监管部门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开展专项活动,延伸治理效果。本院以个案为鉴,及时督促监管部门署开展“农产品质量提升专项活动”,切实增强了消费者的使用安全感。
持续跟进监督,促进长效长治。检察建议发出后,持续跟进监督,与监管部门会签《关于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从源头堵塞管理漏洞,最大限度凝聚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合力。(赵艳张苗苗贾朋威刘明倩)
关键词: 平舆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