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新民事诉讼费用标准是什么?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
2、执行费(申请人不预交)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50元至500元
(2)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1.5%-100元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1%+2400元
(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0.5%+27400元
(6)超过1000万元:执行金额×0.1%+67400元
3、保全费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 :1%;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4、离婚案件: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5、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
6、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
7、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10元。
8、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无争议金额的,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9、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10、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一、民事诉讼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
1、不能超过3个月。一般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需要院长批准适当的延长;但从立案到开庭,原则上不能超过3个月;可以到立案庭咨询,是否因为证据不全而没有立案,法院接收材料不等于同意立案。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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