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2月20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关于将“散寒化湿颗粒”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范围的通知》。文件称,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保障群众抗击新冠用药需求,研究决定将江苏康缘药业(600557)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散寒化湿颗粒”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照甲类药品管理,有效期3个月。
对此,康缘药业相关人士表示,公司正在协调生产班次,实施扩大产能工作,保证散寒化湿颗粒的供货,满足医保药品供应,保障市民健康需求。
据了解,散寒化湿颗粒处方来源于“武汉抗疫一号方”,是中国科学院院士仝小林根据多年的临床经验,结合疫情地域气候特点、患者人群病症表象创制出来的。康缘药业研发负责人介绍,康缘药业按照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中的3.2类“其他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注册要求,结合疫情期间临床实际使用药物的生产工艺,研制开发成散寒化湿颗粒,是继“三方三药”后,首个获批的新冠肺炎治疗中药药物,被列入第六版至第九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
据统计,仅在2020年2月到3月间,该方在武汉使用量达72.3万付,治疗了5万余人,既包括轻型、普通型患者,也包括重点人群,由此在短时间积累了大量临床数据。在后续2年多疫情防控中,又在河南、吉林、江苏等多省市使用,覆盖人群达到30余万人,使用220余万付。
在近期抗击奥密克戎变异株及其进化分支引发的疫情中,散寒化湿颗粒依然发挥了极高的临床价值。研究结论证明:散寒化湿颗粒临床使用安全性良好,可很好地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临床症状(发热、咳嗽、乏力、咽痛等),且在缩短患者胸闷、恶心、肌肉酸痛症状消失时间方面疗效更显著;能缩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病毒转阴时间、住院时间,提高转阴率。
除了本次被纳入江苏基本医疗保险,此前散寒化湿颗粒还相继被纳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疫病防治专家委员会发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中医药干预指引》、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江苏省卫健委发布的《江苏省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中医药(中成药)干预专家共识》、山东省卫健委发布的《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治疗(2022优化版)》等多项新冠治疗指南与共识等。
关键词: 康缘药业